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吕佳欢)29日上午,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臣,副主任周启涛、王君清,秘书长杨松光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
周启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审议了《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表决通过了《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草案)》;听取了《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房波堂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报告》,并作相应决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关震等任免职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新任职人员接受了任命证书,并向宪法宣誓。
刘臣提出,要突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主体责任,解决消极、过度、不规范的执法问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法官和干警的执行能力和素质,加强社会和体制内的监督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关于《佳木斯市电梯安全条例》延期二审有关情况的说明。
市领导朱逸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同志列席会议。
会前,市人大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进行了学习。 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6月29日佳木斯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关震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旭青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石广玉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霍长林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慧强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万里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姜良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程磊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景丰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春霞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路敏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金爱武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尚君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璇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佩秋为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挂职)。
免去: 王保中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石广玉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银冰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熊丽艳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 佳木斯日报 编辑 刘雨杭 点击查看 赞赏 长按北京中医治疗白癜风的医院白癜风吃什么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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