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日讯(彭计勇记者佘雨桐)佳木斯市社区矫正人员于某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向辖区司法所申请一个月的假期外出进行企业经营。近日,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下,于某的请假申请被批准了。会议现场。于某是一家林业科技有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年初在黑龙江省B市注册资金万元,从事植树造林、苗木培育、中药种植、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是一家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生产加工型企业,几年来累计投资余万元,解决了当地多人的就业问题,公司正处于上升期。但同时他还有一个“特殊”身份,年,因犯非法占有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二年,系社区矫正对象。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会琪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与于某联系。一方面告知于某向辖区司法所提交请假期限延长申请,同时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相关材料;另一方面深入社区调取社区矫正档案、了解社矫期间的现实表现,在网上查阅、核实该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情况。经查,于某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进行宽管,适当延长假期。郊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建议区司法局,延长于某的假期,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建议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中民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确需外出从事生产经营的,提出请假外出申请的,及时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外出条件的尽快予以批准,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正确处理好规范监管与服务保障关系,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不利影响。在于某提出请假申请的第三天,郊区司法局决定召开会议,并邀请检察院派员列席参加,会议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和于某的实际情况,决定批准予以于某一个月的假期外出进行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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