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禁补令”不仅仅是关于教师补课的禁令,而是市纪委监察局印发的《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的通知》。《通知》首先介绍了一下背景:目前,正值新学期开学之际,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也即将到来,也是一些教师违背职业操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及有偿补课等行为易发多发时段。 《通知》提出,为遏制和解决这些顽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现重申如下纪律规定: 1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或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包括通过银行转账或 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旅游、健身等各类消费活动; 4严禁通过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收取好处; 5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各类有偿补课; 6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收取好处或为补习机构上课并收取费用; 7严禁中小学教师将本应课堂上完成的教学任务转至课后违规举办的补课班完成并收取费用; 8严禁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 9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公共教育资源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以及举办不具备资质的“黑补课班”; 10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背自愿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 11严禁中小学校各类违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通知》还对几个相关层面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 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营造舆论监督氛围,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高频次、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中小学校 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思想教育,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廉洁从教的重要意义,通过采取签订责任状、做出拒收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承诺等形式,规范从教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要敢于较真碰硬、真抓严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形成震慑。市纪委监察局将组成监督检查组,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责任,坚决遏制住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等行为,推动社会风气好转。 最后,《通知》公布了举报方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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