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学相关部门: 为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立足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树立和弘扬模范典型,根据《佳木斯大学教育教学奖励评选及管理办法》(佳大发[]20号)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年佳木斯大学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范围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处可参加师德师风先进集体评选,通过自荐或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不超过10个,每年评出5-10个;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职工可参加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按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2﹪推荐(不足1人的按1人推荐,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教学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10%),每年评选出15-20名。 2.条件 师德师风先进集体:(1)高度重视和加强师德建设,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划和实施意见。奖惩、考核等工作制度健全、规范,操作性强。结合实际,经常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效果显著;(2)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的广泛好评;(3)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凝聚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维护集体利益、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成绩突出;(4)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建设或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近3年教师中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现象。 师德师风先进个人:(1)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显著;(2)管理服务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4)在本单位有较高声望,原则上应获得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程序 各教学单位按民主程序进行打择优推荐,经本单位初审、初评、党政联席会通过,上报学校;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联评,结果报校党委会通过,公示后进行表彰。 (二)需呈报材料要求: 1.各教学单位依据评选条件组织推荐集体或个人,填写《佳木斯大学师德先进集体推荐表》或《佳木斯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2)一式一份,A4纸打印。 2.单位、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字左右),各教学单位依据评选条件组织撰写本单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具体,文风朴实,突出师德建设工作特色与创新点。 3.填写《佳木斯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到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附件请到OA办公系统下载。 联系人:杨宇马继刚 联系 电子邮箱: shipeike .白癜风土方法哪家医院治白癜风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musishizx.com/jmsjt/152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