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32号)规定,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博士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时间为界);

6.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届毕业生如不能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11月1日9:00-年11月20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学术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岗位页(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musishizx.com/jmsjt/10089.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