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近日,申请执行人某商店经营者向前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递交了一封手写表扬信,信中对执行局干警马天邦秉公执法、恪尽职守,帮助其追回欠款表达了感谢。 该案系某商店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前进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向原告某商店支付欠款元及逾期损失。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商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执行干警马天邦向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某公司仍未履行义务。于是,执行干警马天邦多次打电话联系某公司法人,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甚至有被司法拘留的风险,对公司的生产,法人生活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经过执行干警马天邦锲而不舍的劝说,某公司和某商店达成协议,以物抵债偿还欠款,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此案件标的金额虽然不大,但是涉及到拖欠中小微企业货款问题,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是当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本案执行干警马天邦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不懈、强化沟通,最终以执行和解方式圆满解决此案,促进了两家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前进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主动作为、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积极兑现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用优质高效有力司法服务,为民营企业营造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的法治环境。 原标题:《雷霆|一封手写表扬信,展现司法为民担当——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能动履职,为企纾困》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amusishizx.com/jmsjj/12882.html |